赵永慧律师亲办案例
取保候审申请书(辩护人申请用)
来源:赵永慧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1-12
浏览量:18275


取保候审申请书

申请人:XX律师事务所XX师。

地址:XX市XX区XX路XX

电话:139XXXXXXXX

申请事项: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。

事实和理由:

犯罪嫌疑人XX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,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。

我受方XX的近亲属XX委托担任XX辩护人。

犯罪嫌疑人XX主动投案自首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,虽然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就本案而言,XX符合《刑诉法》第65条规定的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”条件。

犯罪嫌疑人XX年龄较大,心脏曾做过搭桥手术,身体状况一直不稳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考虑到本案的实际特殊情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64条、65条、第95条的规定,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。

此致

XX市公安局

申请人:(签名)

XXXXXX月XX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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